检测案例
费县沂蒙山区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验收意见公开
公示时间:2024-05-27
检测案例介绍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要求,现将《费县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(水环境治理)一期环保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开如下:
项目名称:费县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(水环境治理)一期
建设单位:费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
公示内容:环境验收调查报告、检测报告、专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自公示日期起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0539-8356075